昼夜法律路
发布时间:
2023-07-05
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会经历白昼,经历黑夜。
法律的道路也同样如此,有白昼有黑夜。不同的是,法律的路可能本身并没有昼夜之分,只是我们走路的人由于自己的心境才有了昼夜之别。路无恙,心不同。
今天我们就一同探讨法律之路上的不同心境,不同参与主体的不同心境。
法律之路,是法律参与人员的修行之路,如此便有白昼和黑夜的区别。修行,难免会与自己的内心互动,在与内心的互动过程中,便能感觉到内心的不同的景色。而在学会与自己内心景色相处的过程中,便有了修行的意味。
法律工作者是如此。在昼夜行进的法律之路上,法律工作者需要面对一些任何工作都得面对的困难和抉择。有的人选择在专业领域深耕,代价是放弃掉了别的可能性,以及深耕至耕无可耕的天花板效应;有的人选择与同行人员合作或者让自己距离业务端更近一些,便于减少业务办理的壁垒和便利地获取业务;有的人则选择兼顾不同的领域,以便能够扩大业务范围并产生不同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这些安排和步骤是每一个行业和执业人员都需要面对的,与法律工作者的特性没有太大的关系。
法律工作者在法律之路上的昼夜之行有特别之处。法律事务都是棘手的,法律事务的处置不像法律条文那样的有顺序有章节,也不像大学课堂里有轻松有讨论。处于营业状态的法律事务处理是极其现实的,是极其复杂的,是不存在明显的章节的,是不会太理会书生之见的,一切都要求高效和立竿见影。这样的执业环境中,法律工作者的压力是极大的。单独一件法律事务的处置都足以让人为之耗神,而如果一天要办理好几件,一年办理好几百件,这样的压力集合起来就具有飓风般的能量了,所以要顶住这样的压力,就一定要有解压之策。
有的人选择了最简单的办法,不当回事不上心,所以压力大就选择躲避,但长此以往,不免自己都不喜欢自己这样的选择,法律事务的压力减轻了,可是另外一层良心自责的压力会不自觉地压了上来,总体的压力还是没有变化。
有的人则选择了认真对待,在总量上予以控制,模式上也形成了一定的特点,但单独案件的办案压力会增加。增压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单独案件办理的固有难度,如果进行精细化地办理和研究,就可能涉及很多方面,比如证据的获取和合法性问题,比如羁押必要性的问题,比如罪名刑期设置是否正确的问题,还比如与法律相关的人情认知问题,等等。要把这些研究清楚和说清楚,在现在的案件办理过程中其实是不容易的,不是轻易就能完成的,现在的观点很多,也很杂,都号称自己是权威观点,那么这些又多又矛盾的观点如何来适用,就需要认真严谨的研究和工作了。
二是心理失衡导致压力增大。法律事务的办理都不是一个人的独角戏,在双方或者多方的协作处理过程中,如果一方很用心很认真,而另外一方或者多方不用心,就会造成心理的失衡。如果认真一方的心理失衡了,自然就会给自己带来额外的压力;如果是不认真的一方心理失衡了,则很可能会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也同样导致认真一方的压力增多。最近有句流行语说要双向奔赴才有意义,大概也是这个意思。
有的人在飓风的集合压力中选择了既不减少数量也不减少质量,长期坚持,自然就会有吃不消的感觉,萌生早日退休想法。随之而来的就是身体的各种健康报警,也不免有人为此付出了生命代价。
经历过黑夜之路的法律人生是完整的,黑夜之路能够让白昼走的更稳更好,也能够更加珍惜白昼,只有明了白昼、明了黑夜,才能够拥有法律之路的整体感。
法律当事者也如此。当事人才是真正走在法律之路上的,白昼与黑夜的感觉会更加明显。有时候我们对白昼黑夜的认识来源于路上的风景,但更能牵动内心的是路上同伴的心态。法律工作者从一开始就与当事者相伴,大家一起经历法律之路上的风风雨雨,区别就是大家的身份不同,感受也当然存在差异,哪怕再能够设身处地也都无法代替感受。所以这一路的景色,这一程的相伴,多少会相互影响。有的影响得多一点,有的影响得少一点,但是会影响的。就像两个人的相处,有的人顽固,有的人不顽固,所以不同的相处影响也会不同。法律之路上的相伴效应一模一样。
有的法律当事者眼中只有黑夜,没有白昼。这样认知的当事者中有的顽固坚持己见,有的谦卑会愿意交流改变,有的极其顽固到容不得别的观点。但无论什么样的样态,都有缝隙,都有阳光可以照耀进去的裂痕,所以法律当事者的伙伴就很重要,也就是法律工作者很重要,相互影响也包含了反向影响。
我们一方面谦卑的去倾听,另一方面也要能够让我们的伙伴倾听我们的声音,我们要能够有这样的能力,要能够找到光照耀进去的缝隙,要能够有光。光在白昼是不稀罕的,也是最不受重视的,就像有的当事者在平时根本不在意法律工作者的光,但是在夜晚,在崩溃的黑夜里,一丝光明是值得被认真对待的。所以,我们需要有光,我们要有光,并且我们不可以因为在白昼没有得到重视就否认光的存在和价值,更不能因为在白昼被忽视就吝啬到不在深夜里发光,这是我们的职业操守。
有光,是一种幸运,无论是在白昼还是在深夜。饱有光,能寻找到光照进黑夜的缝隙,也是一种幸运。漫漫法律路,我们能够一起同行,一起感受白昼和黑夜的美,就已足够,最怕的是丧失追逐光的信念。
我们每个人都在路上,抬起头,去追逐阳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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