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心贼
发布时间:
2024-05-20
伸开一只手掌,好奇妙啊!竟然是五个手指头!
我是哪一个手指头呢?
我陷入了沉思。
我想观看展览的展馆一样,在观赏着这五个手指头,或者是一个展馆里排列着的五个展品。其实也不确切,我比观赏展品更加认真,更加用脑。我在思考,在绞尽脑汁地思考我到底应该属于这五个手指头中的哪一个手指头。
我很庆幸这五个手指头,就好比庆幸低头发现了碗里还有的五个饺子一样,只要是五,我都会陷入沉思。
没错,我是律师。
我也是我。
我是那个经常见到被告人出现在法庭上的人。
我还是那个看着被告人在法庭上被法警带进带出的那个人,那个注意到进出法庭的门的那个人。
我还是想象被告人带出法庭的门以后会是什么样子的人。
那么,我是谁?哪个我是我?
应该都是我,每个我又都不完整。到底哪个才是我?可能,都是吧!也可能,不需要太消耗脑筋仔细分辨了。这五个我里,都有我的身影。
正如每一个诉讼律师,都会遇到自己的五个我。也正如每一个人,都会遇到自己的五个我。
那个心贼出现在法庭上,我会经常见到。这个时候的我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个经常见到被告人出现在法庭上的人。通常在进入法庭之前,我会跟被告人进行长时间的沟通,会涉及很多方面,这些方面里有一个隐藏的身影,拥有魔鬼的味道,在新鲜的或者是陈腐的味道下面有心贼的面容。它娇容到让人毛骨悚然,它冷酷到让人胆战心惊。它以波澜不惊和娓娓道来的方式倾泻而出,它没有任何的顾忌,这是它的主场,还没有在法庭上,还没有要经过那道法庭的窄门,还没有站在法庭上,还没有律师的工作参与。它是鲜活的,没错,鲜活的魔鬼和热乎的心贼,能量仍然四溢,魔力依旧肆意。唯一的区别的是,有的被告人似乎发觉到了肆意背后的不同寻常,有的被告人则丝毫没有察觉到一点的异常。因为,魔鬼和心贼的道行也有不同,有的是小魔小贼,有的可是老妖大盗。
其实,我更希望的是每个人的我在魔鬼和心贼的控制之余,能够找回我的那个我。找回自己,要靠自己。终究是要靠自己,只不过法庭和羁押场所这种特殊地方是特效药而已,平时自己的滋补还是要靠日常的营养的,补药常吃,特效药少用。我也听到过很多被告人给我讲述他们找回自己的方式和感受。我很感动,经常在与他们见完面以后,感触良多。我喜欢这种心灵的厮杀和征讨过程,它充满了爱恨情仇,它写满了低回婉转,它沾满了生死血泪。它是一个人自我征服的过程,它是我最好的证据,是重生,是涅槃,是脱胎换骨,是与往日说再见,是尘封入海的昨日的自己死去,一点点的坠落,消亡。是一个新的生命在一缕阳光中稚嫩而又不可阻挡的成长。找回自己,是与心贼作战的必要仪式,是控告心贼的终极诉求。
控告心贼的庭审中,那个是律师的我出现了。我看到了魔鬼的肆虐,看到了心贼的讥笑,看到了人在魔鬼驱使下和心贼的控制下的面目狰狞,看到了人性被摧毁蹂躏的样子,看到了逻辑飘荡在狂风里的惶恐,看到了法律在口水里的挣扎,看到阳光被乌云调戏遮蔽的促急,看到了一扇门,一扇在狂风暴雨的夜里来回摔打门框的门,这扇门气急败坏。这所有的一切,就是作为律师的我,要在法庭上进行的工作,是我的作业。我需要把这一切,把这些小魔嫩贼安抚安抚,摸一摸头颅,让它们各回各家,找妈妈去听故事吧!
看惯了这些,程度不同而已。我看到了法庭里的贪嗔痴慢疑,这佛语的每一个字简单的让人觉得惊涛骇浪。确实是这样的,法庭上大多数与贪有关,大多数的魔鬼与心贼就是贪的化身,化身为娇柔,化身为恶目,贪能够演绎出多种多样的耳目一新的剧目,林林总总,又总总林林。嗔,大多发生在凶案中,古、今、中、外,太多了。痴,痴迷、白痴,这样的案件大多数与认知有关,与骗术有关。慢,更是很多案件背后的导火索,傲慢,不谦虚。疑,疑人疑神与疑鬼,将全世界为敌,呼吸的一刹那就已经开战百余场,心态失衡导致的案件是最让人惋惜的。这五毒中的魔鬼和心贼属性不同,味道不同,还真是不同的作业。
听到了耳边证据的呼喊、法律的求救和逻辑的叫嚷,它们在魔鬼和心贼的嘲弄中已经自身难保了。是啊!如果没有法律人,法律就不会产生作用,就会被欺凌。如果法律人里有人也被魔鬼和心贼控制,那更加倒霉,两股魔鬼和心贼将会合成加强版,事实上,加强版也并不少见。留给其余法律人的空间和时间都不会太多,甚至极端情况应该表述为几乎没有,比如取消机会、关闭空间、剥夺时间。可是,阳光还是会在狂风骤雨后出现,巨涛骇浪过后依然要臣服于时间的俯视,阳光从来都没有抗拒过天空的乌云蔽日,时间也从来不吝啬大海的小性子。阳光和时间,从来都在,一直都在。我们应当看到,应当相信,应当有能力让庭审中更多的人看到和相信。这是一场恶战,也是一场鏖战。从贪嗔痴慢疑到仁义礼智信的过程是看到和相信的过程,是一名职业律师,是一名法律人所要进行的战斗,是作业的完成,是对魔鬼和心贼的安抚和驯导,是这次控告的回响,是对这次控告最大的尊重。没错,我是律师。我需要完成庭审中魔鬼和心贼的驯服工作,我需要完成阳光从乌云里重浴人间,那阳光里有你,有我,有我们。
没错,这就是律师。在魔鬼和阳光之间燃烧自己,在乌云和海浪里挽救逻辑,解救法律,只为了被告人离开法庭的时候,在迈过法庭的那道窄门的时候能够从黑暗走向阳光,能够从魔鬼变成天使。律师就是那个让魔鬼变成天使的阳光精灵。律师最大的渴望和满足感莫过于那道法庭的门变成圣经里的窄门,迈过那道门,就迈过了心中魔鬼和心贼。律师永远无法变成天使,尽管他有天使的一面,律师永远不应变成魔鬼,尽管他有魔鬼的一面,律师是天使与魔鬼之间的精灵,只是这精灵也区分了黑暗精灵和阳光精灵。
那道窄门之外的我,又会是什么样子呢?那个天使般的我,又会是什么样子的呢?看着每一个庭审结束后被告人被带离出法庭那道门的时候,我都会想象门外的样子。未知,一如门外接下来对天气的未知,天气只可预报,不敢坚信。
走出门,来到大街上。我们所有的人都有自己的心魔,有自己的魔鬼和心贼,无人能够例外,程度不同而已。每个人也都是自己的律师,都需要在必要的时候给自己一副特效药,在平日里给自己多一些补药,魔鬼和心贼的形成是缓慢的,只要能够认识到它,就可以战胜它。
这既是魔鬼的我,又是精灵的我,也是控告我的我,以及看到了窄门的我和过了窄门变成天使的我,到底哪个才是我呢?
我看着手指头。
思考变成了轻飘飘。
五个手指头!好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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