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三):“兼爱”
发布时间:
2024-07-04
大家好!今天我们继续律师的嘉宾:墨子。
墨子所处的时代,礼崩乐坏社会动荡,各国之间兼并战争频发。是一个“国之与国之相攻,家之与家之相篡,人之与人之相贼,君臣不惠忠,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则天下之害也”的社会秩序失常的天下乱世。民众饱受着“饥者不得食,寒者不得衣,劳者不得息,三者民之巨患也”的威胁,承受着“国家发政,夺民之用,废民之利”而导致的“居处之不安,食饭之不时,饥饱之不节,百姓之道疾病而死者,不可胜数。丧师多不可胜数,丧师尽不可胜计”的危害。因此,墨子不仅苦行救世,同时亦宣传其学说,“上说王公大人,下说匹夫徒步”,以期人们能够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
墨子一切政治法律观的出发点和归宿可以总结为“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上》中谈到之所以“父自爱也,不爱子,故亏子而自利;兄自爱也,不爱弟,故亏弟而自利;君自爱也,不爱臣,故亏臣而自利。”这些事情会发生皆是因为“不相爱”,他认为如果使天下人“兼相爱”,爱别人就像爱自己一样,就不会有不孝者,不慈者,甚至连盗贼都不会存在。
只有“兼爱”,才能化解人与人之间的怨恨和敌视,才能把人们的思想行动统一起来,共同创造谐社会。为实现建立和谐社会,墨子认为战争是最大的障碍。所以他高举反战大旗。针对当时天下诸侯相互攻伐的行径,《墨子·非攻下》他义正辞严地谴责:“强之劫弱,众之暴寡,诈之欺愚,贵之傲贱,富之侮贫,此天下之大害也。”并且明确地把为了侵略非正义的“攻伐”之战和为民除害的正义的“征诛”之战区别开来,和他倡导的“兼爱”原则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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