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存在的默契
发布时间:
2023-07-17
律师存在的历史在我国并不长,甚至可以说是很短的,不仅短而且是断断续续的。历史的长短是一方面,即使是在律师发展历史相对较长的其他国家,对律师存在的认识仍然处于一种不太好言说的状态。
西方国家的律师存在已经是一种默认,这一点我们国家也基本上如此。默认与默契的区别是什么?默认是一种对客观存在的单方认可,强调单方认识。默契强调的是双方之间的关系,并且这种关系是令人愉悦的关系。由此来展开,律师的存在无论在中西方都还是停留在默认的层面,律师与社会的关系还远远达不到默契的程度。我想这个问题,值得我们研究和改进。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人类文明值得回头看一看的部分,都是这些文明与人类之间达成了默契。你看看雕塑,尤其是辉煌的石窟文明,浑然天成。你看看能够让人感受到震撼的建筑,也一定是与天地间达成了默契。你听听音乐,你看看绘画,你读读名著,你闻闻美食,这都是一种文明遗留的痕迹,这都是一种默契的存在。似乎你会觉得,这些本来就存在的,本来就应该存在,也没有什么需要做文章的,一点都不需要大惊小怪。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人类任何一点点的进步,都伴随着太多的艰辛与苦难,就连最初的衣衫与用火,最本源的果腹与对抗疾病。那些遗留下来的历史,那些曾经的存在,值得我们后辈用心来体会。
可是历史的长河中,律师存在的状态是什么呢?备受争议。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里,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阴暗的一面,律师的发展也呈现出了符合时代需求但又不可避免被资本不当操控的局面。在我们的封建社会里,法家的变法和最初讼师的出现都始终伴随着争议甚至是否定。民国时期和新中国成立的初期,律师的存在也经历了极其大的波动。这些律师存在的历史过程我们不需要太过了解,只需要记住这个备受争议的结论。中西方过去的历史中,律师存在的区别在于对律师存在的默认程度是不同的,有的慢慢地接受了律师的存在,有的对律师的存在并没有形成共识。
当下的人类进入了快车道,无穷无尽的发明创造和意识形态的更新就好像被摁了快进键。快节奏的发展在物质极大丰富的今天,更是有很多流光异彩的作品出现。不过,坦白来说,我确实需要在脑海里想一想,到底有哪些流光异彩可以流传后世成为经典成为辉煌的。肯定不是现在的快餐娱乐,尽管也有光也异彩,但显然不是我们心目中的恢弘和真正的流光溢彩。当然,我们取得了物质上的极大丰富,机械制造和航天航空,对能源的运用和生物技术的开发都是在历史上值得称赞的,但是这也似乎不可与过去的辉煌相比拟。历史似乎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魔力,在牢牢地占据着天时地利人和。
当下的律师存在状态相比于历史来说,似乎进展并不是很明显。但是伴随着全球经济的一体化,在全世界范围内基本上都能认可律师的存在,而没有太大的差别,差别在于律师的发展和成熟度不同,也就是说整体上还处于量变的阶段。
与人类历史中的文明默契相比,律师存在的默契是难以让人理解的。谈到默契,无论是恢弘的建筑还是辉煌的艺术,都已经与人类之间形成最好的互动。但是律师在存在默认的层面上才刚刚没有了太多的质疑,所以现在要谈及律师存在的默契,要达成或者想象律师职业与社会大众之间形成最好的互动,形成默契,是存在较大差距的。与人类社会的现有部分职业相比,军队、警察、教师等,都有相对固定的认知并逐渐地形成了默契。军警的工作内容和教师的工作内容,已经基本被人们所熟知,也基本上有了评价的标准,有了楷模,有了能够鼓舞人心的形象,有了能够让人为之动容的部分。然而,律师还没有达到此种程度。相比较军警和教师,律师参与社会的面是很广的,可以说几乎包含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在涉及面极广的情况下,律师没有财政的保障,业务能力和执业技能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如此一来,错综复杂的局面就导致了律师存在的各种不同认识。
面对律师存在的种种质疑和问题,要达成律师存在的默契,我认为需要结合律师的工作特点进行思考。律师的工作从总体上来讲是与纠纷有关,处置纠纷或者在处置纠纷的路上。其实围绕纠纷,跟围绕整个大自然没有什么区别。在大自然界中,有风和日丽,也有暴风骤雨,有暴风骤雨,但暴风骤雨总是短暂的,有冰冻,有雨雪。纠纷也同样如此,阴晴不定,但也有一定的捉摸不透的规律。所以,要把律师的工作改变的让大家自然的接受和认同,就一定要形成特定的规律,并且这样的规律也要能让大家接受,逐渐达到军警和教师职业的接受程度。当然,规律是要建立,规律也一定会有人去破坏,我们不能因为会有人破坏规律,就否定规律,或者更有甚者否定职业。另外,破坏规律的默认前提是有规律,倘若一个职业连广为人知的规律都还没有建立起来,那么也就无法更好地判断哪些人遵守了规律哪些人违反了规律。也只有规律起来了,才能更进一步地让打算违反规律的人有所忌惮。这就是规律的价值和意义。
至于如何来建立律师工作的规律,如何让律师存在达到一种浑然天成的默契程度,需要我们共同的智慧和努力,但至少要有这样的意识和目的。面对大自然,我们的祖先总结出了二十四节气的规律,那么,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根据不同的情况也总结出不同的规律,慢慢的形成我们整个律师存在的规律,如此一来,这样的规律就可以内化为一种广为人知的默契。
我们不求辉煌和恢弘,但一种能给人踏实感的职业存在,足以让人心之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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