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想这个问题是有缘故的,不是我自己凭空想象。起源于一个成语:面目可憎。
面目可憎的解释说有两种,一种是一看此面目就会心生憎恨,根本用不着一直一直看,一眼即可起憎恨。另一种是说再好看的脸庞,如果一直一直不改变,看的时间久了,也会心生厌倦。对后一种解释,我心生疑惑,所以偶尔会想起来这个问题。还有另外一个成语也会加剧这样的疑惑:喜新厌旧。
一张美丽的面容,无论当下如何的欢喜,如果长时间不改变,很可能会被更新的面容所替代,久而久之,曾经的面容就可能被厌倦,成了憎恨的对象。如此一来,曾经的欢喜变成了当下的可憎。说来也是可悲,可奈何人性如此呢!这也许就是世界上最大的冷漠吧,曾经的亲密无间,曾经的欢喜连天,到如今的陌生两边,人性在时间的洪流中愈来愈清晰,也愈来愈模糊不堪。
谁说不是呢!因此,又有了另外一个成语:见好就收。凡事不能一顷而下,穷追不舍,而是告知我们要见好就收,适可而止,中庸之道。曾经的辉煌,就留在曾经,好汉不提当年勇。
当年的勇敢已然过去,那是属于当年的荣耀和勋章,或许也不太应该再透支到当下。当下需要有当下的智慧和担当,需要面对和解决当下的问题和困境。时过境迁,世事如棋局局新,往日的旧容旧貌也应该与时俱进换上自己的新颜,那也一定会继续容光焕发,有了往日的底气和自信,会更好的迎来当下的精彩和喝彩。
法在成长和成熟的道路上,会迎来很多很多的节点,这些节点就好比人的生日,好比人生中关键的几步,尽管每一天的变化很难察觉,但事实上,每一天都在或多或少的改变着,至少年龄在改变着,有的某一天确实与昨日无异,但也会有很多天发生着翻天覆地的根本变化。
法律人与法相伴,法律人与法的关系,就好比一个人身体里的两个我,法是那个理性的我,他会随着时间毫不留情地长大、成熟以及衰老。法律人是那个感性的我,或是自律或是自弃,组合起来就会分成理性加自律和理性加自弃,结果也当然就完全不同。又想起一个成语:相由心生。
面对相同的衰老速度,面对相同的理性的法,不同心态和行动最终体现到面容上的衰老程度是不同的。法也一样,如果我们在如花的十八岁赢得了无数的赞扬,容貌如花。但随着年龄的增长,如果一直停留在十八岁的自我感觉之中,没能对理性的年龄增长保持应有的关注和应对,那就会任由岁月爬上脸庞,忽然有一天,十八岁心态的我看到镜子里脸庞上的岁月痕迹,会不由地被镜子中的我吓出一身冷汗。除了受惊吓,又能如何呢!无非是继续停留在当年勇和当年容貌之中,或是开始仔细打量镜中的自己了,开始不再任由岁月肆意了。我想,那一刻,应该是勇敢的。旧貌终于要迎来新颜了。
迎来新颜的过程中需要自律,需要坚持,辛苦但不会落后于时代,不会被人说面目可憎,不会被人喜新厌旧。在迎接新颜的过程中,体悟生命成长的每一帧,而不是再停留在过去的美好之中。有苦有喜,真实的喜怒哀乐,不正是人生和工作的意义之所在嘛!无论如何,要跟得上时代,要有这样的意识,要让那个感性的我跟得上那个理性的我,要让法律人的成长跟得上法的成长,要让脸庞上的容貌不只是徒留岁月的痕迹。
当年的勇士们,如何能够让旧貌换新颜呢?相信你们会有自己的想法并且也一定能够将旧貌换上新颜,一定常换常新,就好比商品或服务以及它们的广告一样,常换常新,耳目一新,这也是一种对抗时间的能够让人感动的新颜,如果按照这个思路的话,也正是符合了人性中喜新厌旧的天性,如果产品和服务以及思想都一成不变,也是蛮无聊的,总是同一副面孔,似乎也会面目可憎吧!
要常变常新的认识,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周围都在改变,世界上唯一不变的事物就是改变,如果周围都在变,而有一件事物选择不变,就好比大家都在奔跑着,忽然身边或者前面出现了一个人在散步;也可能是停下来或者坐下来休息;亦或是躺平在功劳簿上;或压根就没有什么功劳反而是一身债务,不仅煞了自己的风景,也煞了别人的风景,搞得别人都得躲一躲闪一闪才能正常奔跑。所以,最好的选择是什么?是迎战!是站起来去奔跑!当年的勇士们,有这个资本,没有的是,放弃奔跑的资格!
奔跑,就需要冒险,就会遇到风雨,就可能会跌倒。但是,别忘了,这一路的风雨跟上一程没什么太大区别,大风大浪见过的勇士们,不需要畏畏缩缩,努力奔跑吧!年轻的一辈法律人需要你们榜样的力量。本来伪正能量就很多,真正的正能量就很少,如果再减少的话,还是那个你们喜欢的新颜吗?!
人的天性,喜新厌旧。但是,你要知道,喜欢,得有个标准和底线!这个新颜是我们法律人共同在涂抹!
法的新颜,要一直新下去,并且标准不能降低的新下去,新的容颜,新的时间,新的阳光和雨露,过去的荣耀留在心底,当下的欢喜依然认真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