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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四):律师业务中的“以道为骨”


天勋·嘉宾 | 老子(四):律师业务中的“以道为骨” (qq.com)

 

 

大家好!我们今天继续律师的嘉宾,谈谈道德经,谈谈“老子”。

 
 

我们这里也叫老子爷,我们可能经常听到一句话叫“以佛为心,以儒为表,以道为骨,大度看世界。技在手,能在身,思在脑,从容过生活。三千年读史,不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这句话呢,可能有很多很多的内容,我们从律师的嘉宾的角度来讲,只谈论跟律师业务有关系的一些内容,尤其是我们这期谈到了道,谈到了老子爷的道家的问题。“以道为骨”,我们集中在“以道为骨”这个问题上,其实从整个律师业务的角度来讲的话,“儒为表”我想儒家的一些精神,尤其是从现在的整个的律师业务来讲,或者说我们整个国家法律来讲,大家倡导和谐,倡导人文,倡导一个比较和谐的人际关系。所以说“以儒为表”儒家体现的我想已经是比较充分的了,我们可以看到很多这种调解中心,诉前调解等等。那么“以佛为心”佛为心就是动机的问题了,从现在的以人为本,包括我们现在很多的这个服务中心,像我们刚开始执业的时候,那个时候没有什么服务中心,法律跟服务从来似乎不能挂在一起,所以说“从儒为表,佛为心”的角度来讲,从大家的动机和所追求的和谐的状态来讲,似乎都还OK,都还是没有什么太多问题的,但是对于“以道为骨”我想相比于其他两个方面显得是非常之薄弱的。其实从一个人的角度来讲,骨是主心骨,那么从一项律师的职业或者说我们这个从事的法律工作,那么我们就要看看法律人的骨是什么?法律工作有没有骨?以及法律本身有没有骨?这其实是相对应的法律人,通过法律来从事法律工作这三个要素之中都可能涉及到骨的问题。我们无论是诉讼中心,服务中心,还是追求和谐等等,我想我们可能忽略了一个骨在哪里?我们这近些年包括司法改革,包括律师业务来讲,对骨的讨论我认为不能说是基本空白,但少之又少。什么叫骨?从法律人的角度来讲就是坚韧不拔的一个骨的品质,一个精神和生命力,因为只有一个很好的骨骼才能站起来,才能立起来。那么一个法律人在面对法律工作的时候,他必须要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去攻克一点一点的难题,并且在遇到很多阻力的时候,依然能够坚韧不拔的把骨立起来。其中有一句话叫人不可以有傲气,但不可以无傲骨,所以这对这个骨的理解可能大家每个人会有每个人不同的想法,但终归一点来讲的话,骨是不可以没有的。如果一个法律人没有骨气,那么会被淹没在纷繁复杂的如和佛等等一些一些舆论,或者一些声音里面的,是会被淹没的。所以说在这个时候强调道家的一些东西,强调一些骨的东西,我认为还是非常必要的。

 

谈完法律人的骨之外,我们谈谈法律的骨,其实我们对于法律人,对于法律的信仰应该是与生俱来,或者说始终如一的。一个信仰和追求对法律适用,我们也一定要追寻法律本身的骨,法律是有骨的。法律就像我们一个人一样,如果我们只了解到法律的表面,只了解到法律的规定,而了解不到法律所蕴含的能够支撑法律存续和法律背后价值和意义的骨的话,我们只能说是了解到皮毛,所以说法律人通过法律在司法实践运用之中能够把法律的骨体现出来,法治的骨体现出来,同时把法律人的骨顺便体现出来,我认为这是非常之必要的。希望能够引起大家的一些这个共鸣和共同的一些感受。今天就到这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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