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六):法律业务中“静”的魅力
发布时间:
2024-03-29
天勋·嘉宾 | 老子(六):法律业务中“静”的魅力 (qq.com)
大家好!我们今天继续律师的嘉宾,今天还是老子爷的道德经。
这期呢,是谈到了老子的道德经里面其中有一个很重要的字叫“静”,安静下来的静。他认为静可以复命,“复命”就是能够想到很多很多的东西,复命越长就是会想到很多很多的规律,静下来你能够有很多东西进入大脑,大脑里面就能够想清楚很多事物运转的规律。司马迁也对老子爷的学说呢用八个字来说叫:无为自化,清净自正。这是司马迁对于老子爷的一个他的一个评论。跟律师有什么关系或者跟律师的工作有什么关系?
我认为在法律业务中无论是哪一方不管是办案的律师,或者说我们处于具有一定主导权的公检法的办案人员,或被羁押的被告人,处在民商事诉讼之中的当事人...其实每一方都应当静下来,静下来之后静约复命就可以感受到很多东西,复命为常,其实这个感受不需要外求,不需要我们从书本上看到很多东西。其实从书本上看可能也会是一个比较好的方法,但是我们现在遇到的问题,尤其是遇到纷争和法律纠纷的时候,大家可能很难静下来,都是要不寻求共鸣啊,拉自己的身边的人或者自己的伙伴来说啊,你看我有多冤屈,你看他有多可恨,如何如何...永远把自己处在一个不会静下来的状态,这是非常糟糕的。包括我们有时候的办案人员,或者说律师也一样,我们有时候的确在自己手头承办的案件的时候需要一个人静下心来,完全的沉浸下来,然后让很多念头发生,这些念头里面可能有你在闹哄哄的时候,和大家在一块讨论时候,你永远感受不到一些东西存在,而这些东西很有可能就是老子爷所说的“常理,常识”。他说了一个比较严重的话叫“不知常妄坐凶”,如果你不知道常理的话就会妄坐,就是会肆意妄为,所以凶是凶残的凶,或者是这个凶吉的凶。
我们天勋律所在去年的时候举办了第一届的“天勋杯”,里面有一个叫谛察位。什么叫谛察位?就是说我们在思考一个问题的时候,我们自己思考完之后要有个参照物,这个参照物是什么?这个参照物就是“谛”,我们之前讲的叫真谛和俗谛。俗谛就是日常大家的这个观念,真谛呢就是可能有一个这个天理的问题,跟这个地方老子所说的“常”是一样的,就是说你在检查自己这个观点的时候,静下心来会有一个道理照进来来检查你的观点。当然这不是我们自创的啊,这个是唯实。禅宗里面的唯实,玄奘法师他的智慧。
我们也可以看到从道家和佛家来讲的话,很多时候它讲的是一个事情,可能讲的名称不一样,但其实是一个事情,前提都要求静下来。所以说我们法律人在办案的时候,当然我们现在讲究集体决策,讲究共同办案,大家去讨论甚至开这个委员会,那个委员会的...甚至律师之间有团队去讨论,但是更多时候讨论一定是一个最好的办法吗?当然也不否认,但是呢可能有另外一种更好的选择,那就是说大家在静下来之后真正的回到这个事情的本身,不要用一项制度来把自己的静打乱,把自己感受到的真谛、俗谛,自己感受到的“常”打破,那可能我们会丧失掉很多,要对法律工作和法律认知上能够真正的有所精进和长进的话,我们一定要具备静下来的能力,要充分的尊重静下来的那种难得的状态,要形成一种习惯,这样可能会更有助于我们精进自己的业务。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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