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勋·嘉宾 | 老子(七):律师要善用“藏拙” (qq.com)
大家好!我们今天继续律师的嘉宾,继续道德经,继续“老子”。
在这一期里面,我们想提出一个形象,那就是说一个扫地僧的形象。扫地僧被认为是道家里面一个比较特殊的一个形象,其实也有人认为老子属于隐士的代表,当然是老子的名气,也可能更多的是道家的创始人。那么,无论是道家里面倡导的这种藏的感觉,或者说隐士里面隐的感觉,以及扫地僧里面那种高手但又很低调的感觉,都会让我们有一个感触,这个感触在道德经里面也是老子很重要的一个观点:藏锋守拙。从儒家跟道家的角度来说。他们对于这种事物的追求状态其实是有点差别的。道家可能更趋于藏,但是在藏的过程之中又显露锋芒,他跟儒家的这种礼仪、仁义的道德规范落地是不一样的。我记得之前听到过其实也算是一个故事,就是说如果看到一个人掉到了河里面,从上游顺着河流往下流冲,那么道家跟儒家的态度是不一样的。儒家可能会很无力的,会拼命的沿着河流往下跑,喊快救人快救人,或者如何如何...他会顺着这个河流往下一直跟着。但是道家如果看到这个人掉到河里面,他看自己救不出来他不会讲话,他任何话都不会讲,等着这个事情的发生,所以他们是一种不一样的状态。
那么跟律师我想想也是有一定关系的,律师呢是典型的或者说被大多数人认为是一个锋的代表,比较锋利,比较能说。能说会道,在法庭上侃侃而谈,所以说包括现在自媒体也开始如此。律师可能给大家的感觉就是只有锋,没有藏,更没有拙。其实呢我认为包括老子来讲,或者从道家的角度来讲,藏的里面包含了锋芒,因为有锋,你才能谈到藏,如果连锋都没有,你谈什么藏?所以说律师可能是锋占第一位,但是我们要也要懂得藏,可能我们这种职业的特殊性要求了我们要有这种独特的方式,就是说要用锋的方式来体现出来一种大拙的状态,所以藏锋守拙对我们律师的工作来说,可能无法避免的会在一些比较多的场合和时间中把我们的锋芒表露出来,但这种锋芒一定是在一个拙的指导之下来表达的。这个锋如果没有根,那可能是比较危险的,也是不被道家所提倡,或者说所肯定的。所以说律师既要有锋的一面也要有拙和藏的一面,而这一点我想是非常之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