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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蜂论证


说来惭愧,也深感遗憾。

 

更多的还是心里充满了不是滋味的滋味。

 

这跟论证有关,跟辩论有关,跟辩护有关,跟控辩有关,也跟控辩审有关,还跟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观点有关,跟专案组的观点有关,跟审委会的观点有关,跟各种交织的观点有关。

 

不仅跟这些独立的观点有关系,还跟这些观点的相互关系有关系,跟互通款曲有关,跟油盐不进有关,跟盲目武断有关,跟胡搅蛮缠有关,跟天生聪明有关,也跟自作聪明有关。

 

不仅跟这些观点的相互关联有关,还跟这些观点背后的形成有关,跟信仰论证有关,跟假信仰论证有关,跟尊崇辩论有关,跟假尊崇辩论有关,跟认真对待辩护有关,跟虚假对待辩护有关,跟对论证深信不疑有关,也跟对论证厌恨和唾弃有关。

 

这些都是人的观点,人是一种太过纠结的动物了。既纠结又复杂,哪里比得上蜜蜂。关于论证,我们一会儿可能对一个论证的结论深信不疑,可是过了一会儿就会觉得不确定了,到底对与不对也搞不明白了。所以我们会发现一切好似没有定论,那么自作聪明的我们就开始运用这一切都可能不确定的特性,跟随着自己的意愿开始大喇叭似的鼓吹自己的观点,成为了老爱争论的人,成为了自认为最聪明的人了,到最后因为要急迫的欺骗别人也就先要把自己欺骗,表现出来的则是急迫的欺骗自己也欺骗别人。

 

再所以,等缓过神来以后,不善言辞和不愿言辞的人,开始厌恨论证,唾弃那些夸夸其谈又空洞无物或者携带有毒有害物质甚至是既欺骗别人又欺骗自己的嘴脸。再多缓过一段时间以后,那些夸夸其谈的人自己也感觉到了哪里的不妥,当天生聪明在自作聪明的笨拙表演之后也会给一些警示,警示到了,在心有余悸的同时也开始对论证这一形式有了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可是,不同的是,有的人遵从了内心里的天生聪明,而有的人则会继续沿着自我聪明的路在论证的路上继续着笨拙的表演,闭起来自己的眼睛,不看警示。但是当再问他的时候,或者他自己问自己的时候,他能够诚实一点的时候,他也会对论证表示出假信仰,从内心里来讲,他也厌恨这种表演的论证,他是知道的。

 

蜜蜂是一种悲情的动物,平日里辛勤劳作,从来也不会论证什么,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论证和辩论这回事,这是人类搞出来的把戏,蜜蜂自己没有,可是当蜜蜂遇到危险的时候,就要有论证有辩论有行动了,当蜜蜂通过对局势的判断意识到危险而决定用毒刺来捍卫自己的时候,也是它生命终结的时候。这可能就是它一生中唯一的一次论证和自我辩护。我想这样的论证是认真的,不是自作聪明的,谁也不会以生命的代价来一次自作聪明的辩护,毫无挽回的余地。

 

可是我们人类的辩论呢?!傲慢、偏见、自以为是、刚愎自用,哪里有一点点蜜蜂般认真的样子。可能是不认真也不会像蜜蜂一样付出生命的代价的缘故吧!所以想怎么样在可能的情况下就怎么样,当没有了代价,没有了后顾之忧,“毒液”就会随着无数次的蜜蜂蜇人一样注入到论证和辩论里,从而使论证、辩论、辩护、专案、定罪等在毒液里发作、发疯。受到毒液的浸润的人们会呈现出什么个样子呢?释放毒液的人们又会被浸润出个什么样子呢?人在毒液的作用下发疯了,释放毒液的人也在反作用力下好不到哪里去,更可悲的是,论证和辩论的这一形式也被毒害的面目全非,难怪总会遭人厌恨和唾弃。与蜜蜂的遭遇相比,我们真的为蜜蜂深感遗憾,也为我们把论证和辩护弄到如此模样感到惭愧。

 

蜜蜂般毁灭式的辩护让人痛心,可是这种痛心的例子并不少见。那些让人震惊的同时有会感觉到一丝心疼的案件,都有一点类似于毁灭式般的辩护,用毁灭自己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一些东西。有时候会在想,也许大自然的丰富正是如此吧!有的人可能一生平平淡淡,整日忙东忙西,也没什么法律知识,法律里的一些辩论什么的可能根本就跟他没有关系,可是当遇到一些问题的时候,也是有一些人会采用蜜蜂的方式。你在心疼的同时,也一定会想为什么一定要这样呢?就没有别的好的方式吗?人是如此的高级动物,有如此多的空间可以去换个方法吧?!但也不确定。就好像又回到了论证给人的那种好像世界上一切言论和观点都说不准和不确定的状态,一会儿这样,过一会儿又可能那样,这些不确定性,难免会让人心烦。也可能正是在这些心烦过后,采取了最简单和原始的论证方式。而蜜蜂的毁灭则是一种更纯粹的毁灭,没有任何其它选择性的毁灭,它没有选择,也没有思考,就直接那么把毒液释放出去,与自己的生命一起释放了出去。这样的方式让人发狂,但它又不可置疑的存在着,毫无任何不确定,它似乎用一种最微弱的纯粹来捍卫最严肃的论证。那是何等的让人心疼啊!这大自然界里的最让人疼爱的生物,你到底想让人类学习到什么呢?!学习到和亲公主的凄凉和残忍吗?!那种骨肉分离的彻痛感吗?!那种结结实实确确定定丝毫不容置疑的无力感吗?!还得强颜欢笑着!

 

自作聪明式的论证和辩论太过泛滥了,可以不需要消耗笔墨了。也正是它,让论证和辩论和辩护以及律师工作中与观点有关的种种都陷入在了一种让人不确定的无力感中。论证正是因为它,遭人唾弃和厌恨。论证本来是一个很好的方式方法,是一个探寻和体现人类天生聪明的方式方法,可是被这些太多太多的自我聪明和自以为是搞脏了法治的水流和水源。培根说过,一次犯罪不过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却污染了水源。而在论证和辩论这样的方式方法领域里,于一次具体的案件来说,论证和辩论的是不是充分只是水流的问题,而如果破坏了论证和辩论的本质功能,就属于搞脏水源的问题了。我们不可以让论证和辩论的本质功能发生变异。

 

蜜蜂论证的不可逆和严肃性或许可以跟我们更多的思考,尽管现在纠纷的发生和轻刑化越来越普遍,但依然不可以不认真对待,法律的严肃性依然需要铭记,法律所带来的影响更需要抱有敬畏感,法律影响力的普遍化不应该成为淡化或者亵渎敬畏的理由,而是要更加的敬畏。我们需要重回论证的严肃性和不可逆性,这是法律人天生聪明的发挥阵地,是法律人的使命。

 

说来惭愧,蜜蜂应该只是在遇到危险的时候才会释放毒液,应该不会随随便便的释放毒液,我们一方面自我感动,为蜜蜂感到遗憾,可谁又知道蜜蜂会不会也为我们感到遗憾呢!这可真是一种无法言说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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