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而精致的辩护
发布时间:
2023-07-27
精致有大小之分,小的精致和小雅的营造自然常见而明了,大的精致在浩浩汤汤的中国文学名著中几乎达到了不能增减一字的境地,那是何等气魄!威力和魅力陡然间有了气、有了魂、有了魄。精致的大小之分无关优劣,而要看辩护的情境。小型的谈判和法庭上短平快的第二轮辩论,似乎小而雅的精致更符合辩护的尺寸;系统的第一轮辩论和整个庭审意义的营造则更需要大的辩护。但这只是似乎和看起来,这样的分类并不准确。事实上,具有大气魄的作家和画家哪怕只有一个小尺寸的发挥空间,也能让你感觉到大和震撼,气魄依然显露无疑。而小雅致的营造无论空间和尺寸如何变化,总是感觉少了些气,缺了些魂。外表足够精致但仍觉少了一些气质,倘若精致和气质这么一结合,那就立马变得高大上起来,充满气魄,瞬间让人有了殉从的感觉。
一谈真实,首要是主动构建真实,因为真实是目的地,也是出发点,需要有所行动,有所作为。在辩护的过程中,律师需要极力地发现能够构建真实的任何线索、证据和逻辑论证,需要能够有发现证据和把证据读活的能力。证据是有生命的,只是没有声音,它静静地存在着,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和发掘,如果一项或多项有力的证据未能被发现和使用,证据会很难过的,因为证据代表了事实真相,事实真相代表了人间的种种。思维的高速运转和逻辑能力的持续扫描将会为有效构建事实提供保障,这需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地锻炼思维发散、思维归类、再发散、再归类的能力。不断地打磨思维领域内的逻辑机动性和整合力,需要具备庭审过程中快速反应的能力,这些是发掘和构建庭审真实的保障,没有止境。庭下的功夫当然也很重要,这可以依靠勤能补拙的方法来完成,但由于庭审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新情况,尤其当我们律师走出国门参与国际性辩护工作的时候,为避免歧义,此处的辩护是广义理解的辩护,也就是有关辩论,也可能会遇到更多的新情况,从我们的书面卷宗主义到出庭现场主义的转变,对我们思维的快速反应能力是有一定要求的,这些方面我们还有待加强,不能落后。
构建真实的另一项工作是阻击虚构的障碍。虚假和虚假构成的故事充斥着庭审,可以说只要是在庭审中,或多或少都有虚构的身影。律师需要意识到这个问题并且有能力阻击和扫清这一障碍,浮在真实上面的虚构扫清了,真实也就自然而然显现出来了。所以,扫清和阻击虚构也至关重要。尤其是在一些案外因素干扰的庭审中,大家都知道是虚构,可是有些人选择了皇帝新装式的策略,这种情况下对于律师工作能力的要求是极高的。阻击虚构的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组织策略,但我们也要知道,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有时候有些谎言具有很强的生命力,认识到这个问题,不是为了妥协,而是要更加坚定地去扫清和阻击,因为庭审与历史长河还是有区别的,有成功的极大可能性。
二谈精致,庭审过程中存在精致,当然已经说过,是在真实的基础之上才可能存在精致。其实,这样讲并不完全准确。精致也可能包括了庭审的全过程,而庭审的过程中自然也就包含了构建真实和清扫虚构的过程,这样实现真实的过程里也会有精致的影子。这里的精致包含了思维的美感和发现证据的敏锐所带来的愉悦感受,以及阻击掉虚构的大快人心,这些都可以有精致的感觉。但真正的大精致和纯粹的精致一定是凌驾于这些基础工作之上的,而这些基础工作带来的精致是小精致。庭审的精致是整体的精致,不是具体和细节的精致。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在庭审过程中某些具体操作和细节的处理上也很精致,但真正的精致一定是庭审整体的精致,就好比一辆车,很抱歉,我的美商在谈论到精致的时候只能先想到车,我知道在我的认知范围之外存在大量更美的精致,此处只是做大致的比喻。一辆车的精致一定是整体协调的精致,而不是某个部件做得好,之前有一句评论说车的内饰精致就算精致,车外的一切无所谓那是给别人看的,内饰才是给自己看的。这样的观点和精致太过具体和细节,称不上是整体的精致。
三谈大精致,庭审精致的合格状态应当是浑然天成的大精致。律师能力的构建不可能一蹴而就,精致度的完成也要遵照从具体到全局的观念。庭审的精致要求是大精致的原因是因为庭审需要处理人间种种的社会属性,大社会自然要有大气魄,要有大辩护和大精致。不见得一定要长篇大论,但要有大的格局和认识,这样才能真正贴近人间,而不是画地为域。庭审过程中,要摒弃人为划分疆域或以不同角色来制造和享受优越感的认识和做法,割裂和区分就是在破坏完整,就是在背离整体,如此一来,必将不会贴近生活,让法律变得陌生。我们一定要重视庭审整体的感觉,不管气魄足与不足,至少得从大视角上来开展工作,逐渐构建出大精致的感觉。
大而精致的辩护,会让法律变得鲜活,会让案件和证据变得有生命力。法律鲜活了,法治也就会逐渐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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